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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恸温馨】《大漠飞花》 作者:飞花

第一章 洛飞华

  十五岁的时候洛飞华被送到与故乡相隔千里的西夏皇宫与西夏的太子李宁明成婚,那时他已经有了三个妻子,一个是西夏大将军的女儿,一个是宋国亲王的女儿,还有一个是辽国的公主。

  虽然已经是第四个妻子,但西夏的迎亲队伍却依然豪华而隆重,这证明她的身份并不比前面的三个女子差。

  但是毕竟已经是第四个妻子,虽然说是大家平起平坐,可是,总是没有办法摆脱作妾室的阴影,记得在离开敦煌郡的时候,飞英欲言又止的神情。

  其实这次婚姻的新娘,本该是飞英的。但谁又忍心让飞英那样的女子离开大漠?飞华掀起窗帘看着外面热闹的市集,有马贩子在贩马,那马儿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鼻子喷着热气,马儿从蒙古来,飞英看见这样的俊马一定会喜欢。妇女们嘻嘻哈哈地笑着,追着飞华的轿子,想看一看新的太子妃的相貌。

  便微笑,对每一个人,想象着如果是飞英必是目不斜视,冷漠而端庄。

  穿过热闹的市集就是通往皇宫的主道,那路很宽阔,青石板一丝不苟地铺着,每五步就会有卫兵,穿夏人的服饰,手里拿长枪。有轿子从眼前过的时候连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这是一个国家的首都,和敦煌郡不同。

  从长安西来,这里是丝绸之路上最繁华的地方,然后就是敦煌郡了。

  洛飞华放在轿帘,难以忽视心里的自卑情绪,其实自己的身份是比大夏的太子差多了,如果不是因为敦煌是丝绸之路的咽喉要道,他又怎么会同自己结婚呢?

  便端正坐姿,努力使自己端庄而高贵,但心里悲伤的情绪却如浪潮般地涌来,难以忽视。几乎落泪,为什么要爱慕虚荣,答应这桩婚事呢?

  终于进了皇宫,又走了许多路,才到了东宫,紧张到手指发抖,用力握紧衣袂,到指骨变白,却还止不住全身的颤抖,那从未见过的丈夫会是什么样的呢?

  阍者唱道的声音此起彼伏,“四太子妃驾--!”

  “四太子妃驾--!”

  终于落了轿,被人扶出红色的八抬大轿,抬起头,是汉式的建筑,汉白玉的栏杆,黄色的飞檐,青绿的宫墙,次次第第,深深浅浅,宫监墨青的衣襟掩饰其间。左右的人表情肃穆而呆滞,眼中似乎难掩不屑。下意识地低头,看看自己的衣饰是否妥当,却忽然觉得不妥,便瞥见旁边宫娥不加掩饰的笑意。

  羞怯与悲哀的情绪交替上升,不由自主又握紧衣带。

  台阶上高高站立着锦衣的少年人,远远地凝视,目光冰冷而忧郁。旁边的人都低着头,无人与之争锋,便鹤立鸡群,飘逸出众。

  那人就是太子李宁明吗?

  左右的侍儿扶着洛飞华向台阶走去,感觉象是被两个人强架着一般,泪水几乎涌出眼眶,不敢眨眼,唯恐被人看见,也唯恐泪水落下,弄污了今晨用二个时辰精心装饰的面颊。知道每一个人都在盯着自己,一步也不敢走错,每迈一步都在思索,会否踩到衣角,会否步履太大。不知走了多久,才总算到了太子跟前。

  抬起头,便看见冰冷的双眸,益形淡漠。太子只是沉默地注视着洛飞华,不言不动,捉摸不定的目光似乎已穿过了女子的身体,不知在凝视着袅袅苍穹中的哪个地方。

  洛飞华心里仓皇不安,却不敢开口,于是宫院中便忽然安静下来,有鸟拍翅的声音,忽拉拉地飞过,太子便抬首,她也跟着抬首,苍茫碧落中,一只灰白的鸽子盘旋而去,鸽笛忽然响起,尖锐得让人变色,心不由悬了起来,老觉得大夏是一个可怕的地方,暗藏杀机。

  太子的脸色苍白如冬日阳光,虽然面目温文如饱学的儒子,却另有邪恶气质,如沙漠中盛传的怨灵。这样的气质令洛飞华不由想起月牙泉的水,清彻却不知深浅。沉默良久,太子并不说话,飞华便也唯有垂头不语,时间缓慢地流过,能听得见每个人的声音,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太子的声音响起,略显尖细,使人不由暗惊:“请四太子妃到未央宫休息吧!”

  每个人都仿佛松了口气,紧张的气氛也便缓和下来,侍儿们脸上有了一些笑的模样,忽然明白,原来每个人的态度都只悬于太子的一句话而已。故意忽视心里自怨自艾的情绪,又被人扶上了轿,想必这一次是去自己的寝宫未央宫了。

  忽听得马蹄声急骤,便如千军万马冲入宫墙,竟是向着她的方向而来,心里暗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疾风拂面,轿帘被风卷起,抬起头向外张望,一个黑衣的少年人骑一匹白马蓦然而至,马行甚急,在几乎撞到轿子的时候黑衣的少年用力拉住了缰绳,马儿便人立了起来,在落下时几乎踏到轿子。

  洛飞华神色不动,不知是被吓呆了还是处变不惊,马上少年嘻笑着望着她,似乎想看她惊惶失措的呼叫,但等了许久都未听到,于是便重新审视轿内女子,神情开始变得认真起来。轿帘于此时从空中冉冉落下,起落之间已尽诉千年的玄机。

  起轿的时候,侍儿轻声在耳边说:“这一位是二皇子宁令哥。”

  悄悄揿起轿旁的窗帘,回头看,那黑衣的少年仍站于原地,神情间或有所失,在心里默默记忆这个名字,转身间,瞥见锦衣的一角,不由暗生警惕。

  那一天是十月初九。
便是在那一天,我独自走在阿里海拨五千米的千里荒原上,等待着命运之神的垂青。这条路线是从拉萨出发的,经珠峰、樟木,到阿里的神山圣湖,同藏民一起朝拜岗底斯山,然后跨昆仑山,到新疆,最后的目的地是记忆里一直思念的地方:敦煌。

  为了准备这次多半会送掉命的徒步旅行,我进行了至少半年的强化训练,其内容包括严寒的冬天在雪中睡觉;三天不吃一口饭,然后在第四天的时候一口气吃掉三个壮汉全天的口粮;并且我高价向动物园买了一只高原狼,将自己和那只狼关在一间斗室中达七天之久,七天后,我从那屋子里走出,那头狼已经变成了一张皮毛和一堆骨头,在这七天里,我就是靠着喝狼血吃生肉度过的。

  然后我用那件毛皮做了一件狼皮的背心,带到了西藏来。现在那背心已经被风沙折磨地不象样了。

  有的时候对着溪水照照,我觉得我的牙齿闪着白森森的光,也同狼一样,面颊蚴黑,体格健壮,乍一看,完全无法相信我会是一个女人。但事实上我就是一个女人,面对荒野千里,高原上凛冽的风吹在我的脸上,我的手龟裂如多年的水手,有时偶然会想起平原的生活,温暖却杀机重重的城市,曾经觥筹交错,衣香鬓影,就忍不住暗暗生出一些酸楚的情绪。我的选择,还是对的。

  东关酸风射眸子……

  现在我独自一人走在藏北千里荒原上,已经进入冬季,高原上的土地也如我的手一样裂开了一条条伤痕,四顾之处,没有任何植物和人家,而我已经断粮三日了。再过二天就到我能忍耐的极艰,如果还不能找到食物,我就会死在这片可怕的高原上。

  心里的情绪似乎不只是凄怆,当死亡真地一步一步临近时,却有一种长长吁了一口气般的感觉。事实上,我并不想死,绝对不想,但如此死亡一定要选择我,我也没有办法。那样也好,便宛如谢下重负一般。

  天边的黑色云团是一个可怕的信号,在高原上,这样的黑云通常是一场可怕的暴风雪的预告。如果这是一个夏季,如果你正走在山边,看见这样的云团,你就要做好遇到泥石流的准备,而现在是在冬季,也同样可怕。

  我第N次向四周眺望,希望能找到一些牧人帐篷的影子,但同样,我又第N次的失望。四周没有一个人影,连一棵树的影子,草的影子都不见。如果此时有一棵小草,我也可以用来充饥,但什么都没有。

  我已经觉得疲惫不堪,每一步迈出去都无比艰难,但我背上背包中的东西却仍然不能扔掉。在高原上,如果遇到了暴风雪,没有帐篷和睡袋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黑云迅速地向我压来,感觉上那是一大片实质存在的东西,辅天盖地而来,人在她的面前显得何其渺小。

  天地之间的距离忽然就变得更加近了,风呼啸着从耳边掠过,扑在人脸上有如刀子一般尖利。

  终于第一片雪花飘飘摇摇地从天上落下,雪片如鹅毛般大,六瓣的花朵清晰可见。虽然寒冷,我还是忍不住伸出手去,雪落在手上,一忽便开始溶化,有如天空的眼泪。各种雪片的花瓣形状不同,变幻莫测,但却百变不离其宗,还是六瓣的。

  我迅速停止悲伤情绪,解下背包,取出帐篷,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天地已经被雪片所模糊,一眼望去,迷迷蒙蒙全是雪意。

  支好帐篷的时候,雪已经开始积到脚后跟,这样的天气只有在藏北的高原中才能见到。我钻到帐篷中,等待雪停,但根据我的经验,这样的风雪,通常会延续到明天天明。

  寂寞悄悄降临,虽然这二个月来一直是寂寞的,但当行走的时候,至少会暂时忘记寂寞,可是,现在却是无所事事,只能在帐篷中默默等待,周围万籁俱寂,只有风声,和雪花飘落的声音。也许我该学会在没人的时候对着自己说话,但从小的训练让我不能如此,这样的行为所产生的哀怜情绪会削弱一个人的能力,在这样生死的关头,我必须忍耐,克服一切可能导致我生命死亡的行为。

  就这样沉默地坐着,寒冷越来越重,暮色开始降临,风声也越来越响,也许我应该早早地睡觉。但就在此时,呼啸的风里,我听见了什么声音,十分轻微的声音。这声音使我不由地兴奋,但我怀疑是否听错,再仔细听,不错,有声音传来,如果不是经过这样严格的训练,是不可能从这样的风声中听到声音的。但我确定,那是人的脚步声,有一个人,正在从我刚刚走过的道路向这边走来,向我的帐篷走来。

  如果那是牧人,也许他会有食物。

  我立刻掀起了帐篷的帘子。白雪茫茫扑面而来,我几乎无法挣开眼睛,一个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人正挣扎着一步步向我的帐篷走来。

  雪已深及小腿肚子,他每走一步都十分艰难,身后是长长的足印。终于走到我的面前,他的脸也重重包裹,只露出一双眼睛,我看着那双眼睛,沉默不语,心中已经有所觉悟。那人也沉默看我,然后他便解下脸上宽大的围巾,果然是他。

  我转身走回帐篷,他跟在我的身后,在帐篷中,我俩沉默相对,终于相视一笑。

  “你知道吗?为了找你,我几乎走遍了整个西藏。”

  多么情意深重的话啊!可惜我却无动于衷。

  在拉萨时总算访得你向西北而来,我连准备行装的时间都没有,便立刻追踪过来,如果不是刚巧遇到你,我一定会死在这场暴风雪中。

  “就算遇到我,我们还是多半会死在这场暴风雪中。”我打量着他一目了然的行装。“我相信你同我一样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果腹了。”

  他微笑,不错,我已经饿了四天了。

  “所以最终我们都会饿死。”

  能和你死在一起,也不算枉渡一生。

  “可是我不想死,如果有一线生机我就要活下去,所以在最后的关头,我会想办法杀死你,喝你的血,吃你的肉。”我咬牙切齿地说,觉得无比快意。

  他对我微笑,故意作出要呕吐的样子,“人的肉你也能吃吗?你真狠。”

  我不再说话,帐篷中再次沉默,外面的天色迅速地黑下去,帐篷里也开始变得黑暗,对方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一种暧昧的气氛悄悄滋长,也许是因为黑暗会使人软弱吧。

  我展开睡袋,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他却在这个时候说了一句废话,“我是不是应该和你挤在一个睡袋中?”

  我翻了翻眼睛,用沉默来回答他。黑暗中他明亮的双眸如黑夜中的第一颗星辰。风声呼啸,他沉默地凝视我,目光温柔如凝视初夜的情人。

  但我仍是沉沉地睡去,危机如野兽一般伺伏,仿佛身处狼群,周围是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如饥似渴地盯着我,跃跃欲试,欲一口咬断我的喉咙。
当天夜里,太子李宁明并没有到未央宫,第二天也没有,第三天也没有。侍女们的脸色慢慢变得难看起来,隐隐听见人说:“还以为跟了一个好主子,原来根本得不到太子的宠幸,比三太子妃差得远了。”

  年青女孩的笑声如清风般地传来,听在耳里,心里便如针刺般的痛,“难道我真得不如她们吗?”

  洛飞华心里的无奈也如清风般满溢,那是怎么样的三个女子呢?并没有人告诉过自己在夏的皇宫里应该遵从什么样的礼仪,也许应该先去见三个先于自己进入这个地方的女子吧!

  吩咐了侍儿准备车轿,看着镜中自己苍白的面颊,她不由叹息,如此这般见人,真是狼狈不堪啊。

  长妃野利氏端庄贤淑,因为是夏国野利大将军的女儿,身份自然不同。先到春阳宫见了长妃,那女子只是微笑,说:“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

  洛飞华垂着头,含笑答应,在临走的时候,野利氏忽然加了一句,“太子的脾气不大好,凡事都要忍让才是。”

  她便抬头,看见野利氏温和的眼中似乎掠过了淡然的幽怨,嘴角的笑意也变得苦涩起来。两个女子默然相对,心中无由地生起了一丝契合之情。

  飞华如宋人女子般福了福,转身而去,野利氏淡然的悲伤似乎感染了她的情绪,原来并不是她一个人被冷落。

  天气晴朗无一丝纤云,北面是积雪的阴山,风从西面来,那是敦煌的方向,洛飞华临风而立,空气干燥而寒冷,思念便如潮水般涌至,不可或解。

  “喂,你就是敦煌来的女子吗?”一个轻快而略显无礼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飞华回头,看见劲装的红衣女子巧然而立,双眉斜飞入鬓,目光英气勃发,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她。

  身边的侍儿轻声说:“这位是三太子妃。”

  原来是辽国的公主耶律明秀。洛飞华略有些惊异,这女子放肆的声音不似一般的宫中女子。她略福了福,轻声说:“三姐好。”

  女子由上到下地审视着飞华,似不放过她的一丝一毫。“二弟说你是个美人,果然够美了,只是我猜太子一定不喜欢你。”

  二弟?她说的是二皇子宁令哥吗?飞华暗忖,“三姐见笑了。”忍不住加了一句,“太子为什么不喜欢我呢?”此话一出口就觉得自己心里的急迫,不由面红过耳。

  “哈哈!”耶律明秀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声爽朗而清彻,“因为太子不喜欢娇娇弱弱的女子,他喜欢我这样的。”语气中不乏卖弄之意,飞华抬起头,看见明秀的目光嘲讽地凝视自己,似乎想看到自己色变的样子。她不由轻笑,鼓起勇气说“我也喜欢你,我姐姐就象你这样。”

  明秀怔了怔,她似乎有一些不好意思,“你不生气吗?”

  飞华摇了摇头,“但是,你为什么不生气?”明秀狐疑地看着她,然后她忽然有所悟般地说:“我知道了,其实你是很生气的,你故意装成不生气的样子。”

  飞华觉得甚是好笑,却不知该如何回答,明秀胜利般地说:“看,我说对了吧!你们南人都是那么狡猾,你一定和那个狐媚子一样。”

  “随便你怎么想吧!”飞华平淡地回答,原来她就是最得宠的那个妃子。

  明秀眼珠转了转,“我要去骑马了,你和我一起去吧!”

  飞华想了想,“不,我还没有去拜见过二姐呢!”

  “她这两天不在东宫,你还是和我去骑马吧!”

  飞华有些迟疑,她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其实她一向不惯于拒绝别人。“明秀,我猜她一定不会骑马。”一个清朗的声音加了进来。

  垂柳下,黑衣少年微笑着看自己,语气中有一些淡然的调侃。

  “二弟,你怎么才来?”洛飞华吃惊地发现,耶律明秀的语气中竟有一丝撒娇的成份。

  “父皇有事诏见我,所以来晚了。”宁令哥在回答明秀时眼睛却一直盯着飞华。他毫不掩饰目光中的挑逗之意,这种飞华略有些尴尬,她垂下头,故意不去看那灼灼的目光。

  宁令哥却似乎并不打算放过洛飞华,他走到她的面前,“我听说三天来我大哥都没有去你的未央宫,他一定不喜欢你吧!”

  洛飞华垂头看着近在咫尺的靴子,太近的距离使她心烦意乱。“也许他很忙吧!”

  “忙?”宁令哥微微冷笑,“他从不过问朝事,有什么好忙的。除了一天到晚地炼那些所谓的丹药外,我不知道他还会作什么。”

  飞华仍然垂着头,这使她吃了一惊,她不知道贵为一国太子的人,为何会有如此奇怪的喜好。“你怎么不说话?你为什么老低着头?难道你见不得人吗?”

  飞华看见宁令哥抬起了手,这使她大吃了一惊,她连忙后退一步,抬头看见宁令哥嘻笑的面容。

  明秀已经显得十分不奈,她一把拉住宁令哥,“二弟,我们不要和她说了,去骑马吧!”二人的背影向宫门的方向而去,飞华愣愣地看着他们,一黑一红的两个人似乎十分亲密,宁令哥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明秀便作态要打他,风中传来嘻嘻哈哈的笑声。她不明白为何叔嫂二人会是这样暧昧的态度。

  这地方真是奇怪,太子自那一日见过一面后,就好象凭空消失一般,他去了哪里呢?
“捺麻啊实怛 石低喃萨灭三莫 奈光低喃俺 谒捺斡西溺哩溺哩 哄”老和尚的脸氤氲在烟气的后面,女孩便站在烟气的前面痴痴凝望,和尚眉目不动,“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女孩清脆的声音在寺中响起,如冰玉般划破了阴郁的气氛。

  老和尚微微点头,“小施主,你也会背经文吗?”

  女孩笑了,“我上次来的时候听见你在说这个,就记下了。”

  老和尚沉默了一会儿,“小施主,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我听见你们说有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是不是说一切的东西都是空的?连受想行识也是空的。”

  老僧微微地抬了一下眼睛,女孩只有六七岁的光景,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显然是富裕人家的孩子,“孩子,你想知道三界的奥秘吗?”

  女孩笑了,睁大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我想知道,你教我吧!”

  老和尚微微含笑,因缘尽在其中。

  “非花,我到处找你,原来你跑到这里来了。”妇人走近,拉住女孩的手。

  老和尚抬起头,妇人恭敬地向和尚行礼,“施主,让这个孩子出家吧,她有慧根。”温和的笑容在妇人的脸上变得僵硬,妇人分明有些尴尬,“大师,您在说什么啊,她只是一个女孩子,还不到七岁,怎么就让她出家呢?”

  “施主,让她出家吧,这孩子的生命并不是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我也是为了她好啊。”

  “您说什么啊!”妇人的脸色开始有些难看起来,“走吧,非花,快跟我回家。”妇人拉着女孩的手向寺外走去,女孩转过头,看见和尚的脸上带着一丝奇怪的笑容,在烟气笼罩的大殿里显得诡秘异常。

  “妈妈,和尚在对我笑呢!”

  “快走,非花,不要再看那个和尚了。”

  非花,不要再看那个和尚了……,非花,不要再看那个和尚了……,非花,非花,……

  我蓦得惊醒,梦里的声音还索绕在耳边,是谁在叫我,在我的梦中,除了和尚和妇人,分明还有另一个人在叫我,到底是谁?

  帐篷中安静得可怕,除了我的呼吸之外再没有其它的声音,他呢?他到哪里去了?有一丝光影斜斜地射入帐篷,太阳应该出来,那么,可怕的风雪已经停了。

  我挣扎着从睡袋里爬了出来,太久的饥饿使我虚弱不堪,但我仍然拼命地支撑着自己,不使自己丧失求生的欲望。

  拉开帐篷的拉链,雪便滚入了帐内,雪已及膝,这说明,他已经走了很久了,可是,他为什么会走呢?他去了哪里?在这样的高原,风雪中的出行通常意味着死亡。我爬出帐篷,四下张望,除了茫茫雪原,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身边掠过,发出尖锐的声音,状如鬼哭,这声音似乎与我记忆深处的某种声音十分相似,但我却无法忆及。我便不再去想,自从小时遇见那个和尚起,类似的事情便经常在我身上发生。我几乎可以确定那一定是一个妖僧。

  是继续上路,还是在这里等待死亡,考虑了一会儿,我决定继续上路,虽然遇到人的可能性几乎接近零,但总比在这里守株待兔的好。

  我用十分缓慢的动作收起帐篷和睡袋,在做每一个动作之前我都会略加思索,因为每一个多余的动作都会浪费我的体力,所以我决不能做任何无用功。

  然后我背起行囊继续向阿里方向走去,路上的雪洁白美丽,凄怆优雅,这样纯净的雪在其它地方是看不到的,但就是这样美丽的雪将会夺去我的生命,想象着我的尸体被雪掩埋的情形,如果这雪终年不化的话,那么我的尸体也会一直保留下去。但这里不是山峰,那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

  无法制止脑子里胡思乱想,我挣扎着迈步,每走一步,脚就会深深地陷入雪中,直到膝盖,那种沙沙的声音曾是我最喜欢听的。

  苍白的阳光将我的影子投射在雪地上,从墨镜中看出去,一切都是那么灰暗而阴沉。

  光影从我的身前到身后,绚烂多姿如幼时玩的万花筒,高原上的阳光幻化着一些奇异的颜色和花纹,如极光般透着些诡异的情趣。我眯着眼睛看,那些光影象是地狱的招唤,我记得在神怪小说里有关于魔怪之门洞开的情景,似乎便是这样的。

  天无比地低,似乎已经压在我的背上,但我知道背上背的其实是行囊。耳边传来隆隆的声音,天空中出现了一些奇异的星辰,我十分清楚那是由于饥饿和疲倦导致的幻像。并没有寒冷的感觉,似乎飘浮在空中,我几乎想放弃。

  但是此时,远处似乎来了一辆马车,我忍不住想笑,居然会出现这种幻像,这说明我的潜意识里并不想死去。

  我凝视那马车,看着它慢慢靠近,我开始看清楚,那并不是马车,而是几只牦牛拉的平板车,车上居然坐了两个人。

  我定睛去看,我开始怀疑那不是我的幻像。车更近了,车上的人面容也开始清晰起来,一个显然是藏民,另一个,另一个居然是他。

  那么,这不是幻像!

  那么,我不用死在这里了!

  我揉了揉眼睛,牦牛车还在,我生还了。一种虚弱的感觉立刻从四肢百骸一下子涌入我的身体,我几乎在同时倒在了雪地上。

  牦牛车停在我的身边,他跳下车子,与藏民一起将我扶了起来,我看着他得意的面容,在心里叹了口气,想不到,是他救了我。
在十月十五的那一天,飞华才见到太子的二妃赵采薇,听说她这一个月一直在山上修道,现在才回到京城。

  在看见她的时候,飞华忍不住吃了一惊,她想不到赵采薇竟是如此纤弱而美丽,眉目如江南的山水画般精致而细腻,身形则如弱柳拂风。赵采薇着南朝的服饰,衣袂飘浮,有如谪仙。

  飞华呆呆地看着她,过了许久才想起施礼,赵采薇只是淡淡地答礼,神情十分冷漠,眉目似有幽恨无限。当赵采薇转身时,飞华注意到她的衣带上垂着鹅黄色的道家符咒,与她淡雅的素衣略显不调。

  凭空消失的太子却于此时忽然出现,他冷冷地注视着赵采薇,欲言又止。

  赵采薇优雅地一福,轻启朱唇:“太子殿下,采萍为您炼的祛病延寿丹已经小有所成,等到丹成之日,请太子亲至定仙山开炉。”

  太子微微点头,“路修篁呢?他为何不来见我?”

  “仙师还在为您炼丹,不能脱身啊!”赵采薇若无其事的回答,飞华注意到她眉畔的幽怨似乎更加浓重。她转过头,便看见耶律明秀隐含暧昧的双眸。这西夏宫中的事情真奇怪,仿佛每一个人都有见不得人的秘密,也许皇宫中都是这样的吧!

  杂耍班子开始表演西域的马戏,居中的座位一直没有人坐,皇上并没有来,其实这次宴会本是他招集的。

  炯炯的目光如芒在背,飞华回过头,黑色锦衣的宁令哥肆无忌惮地盯着自己,这使她多少有点荒乱,眼角瞥见太子离去的背影,他悄悄地向皇宫的深处走去,并没有人留意到,每个人都沉浸在欢笑之中,胡人的侏儒开始做着各种滑稽的动作。

  “你知道为什么哥哥不喜欢他的女人吗?”宁令哥不知道何时走到飞华的身畔,他低声对飞华说,嘴唇几乎凑到了她的耳朵。这种接触使飞华忍不住脸红,她四下环顾,并没有人注意到她。

  “因为他根本不是个男人。”宁令哥的声调略有提高,这使飞华惊慌失措,她轻轻站起身,观察着大家的表情,慢慢地退出去,不用回头便知道宁令哥一定跟在身后。

  她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也许会进地狱吧!但是,这么久才见了太子二面,他到底为什么这样冷落自己?

  “你想勾引我?”宁令哥的唇角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你无法忍受寂寞了对吗?你已经进宫一个多月了,但我大哥却连你的手指头都没碰,你觉得委屈?”

  “不错,我是觉得委屈,但是,我只想知道为什么!你一定了解,宫里的每个人都了解,只有我不明白。”

  宁令哥淡然一笑,“你可以自己去问他。”

  有许多事情十分简单,答案就在你的面前,但是,你却未必有足够的智慧和时间去了解它。我从小痛恨他,因为他抢走了本来属于我的一切。你知道吗?其实太子本该是我。他只是一个普通妃子的儿子,而我,我才是正出,只是因为他比我生的早,便夺走了一切。宁令哥说,飞华注意到他的眉间慢慢地堆积起一丝恨意。

  其实他什么都不如我,什么都不如。他只有一点比我强,就是他是长子,而我比他晚生了半个月,多可悲。如果不是这半个月,太子之位就是我的了,东宫就是我的了,一切都是我的,包括你。

  宁令哥忽然垂下了头,飞华觉得他们的距离近得让人无法呼吸,“你很美,但并不是一个绝顶美丽的人,你比采薇差得多,只是我觉得我见过你,在什么时候,我一定曾经见过你。”

  飞华沉默不语,她轻轻地后退了一步,拉开与宁令哥的距离,“那是你们的事情,我只知道他是我的丈夫。”

  宁令哥微微冷笑,“可惜,他未必知道你是他的妻子。”

  飞华固执地转过头,她不明白宁令哥和自己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她讨厌这种隐有所指般的语气,

  “前两天,我在阴山上看见这朵天然形成的水晶花,我猜你一定喜欢,所以就带了来。”宁令哥从怀里拿出一个锦盒,一朵小小的水晶花在秋日爽朗的阳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彩。他便将它取出,轻轻插上飞华的鬓边,这动作自然而亲昵,飞华暗吃一惊,却无法拒绝。“只有你才配得上这朵花。”

  宁令哥转身而去,飞华仍然目瞪口呆地立在原地,他的用意似乎十分明显,但这样的用意却使飞华不寒而栗,一种暗藏的杀机使她心惊胆战,命定的一切,似乎已经开始降临。

  家宴结束后,二太子妃赵采薇立刻兼程赶回定仙山,她说她炼的丹药正在紧急关头。没有人阻止她,她的离去仿佛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于此同时,在东宫的深处,太子也在修炼着什么丹药。洛飞华鬓上斜插着那朵水晶花,不知道她是忘记摘下了,还是故意戴给太子看,她知道太子一定在丹房中,她不明白为何二太子妃要去定仙山炼丹,难道这里不可以炼吗?

  太子盘膝坐在巨大的丹炉前面,炉中火焰熊熊,整个丹房都被一种不明含意的红光所笼罩。

  这里真热,你每天都待在这里不觉得热吗?洛飞华说,她刚才喝了两杯酒,那种暗红的液体是来自波斯的。

  盘膝而坐的太子脸色苍白,他瞥了一眼洛飞华头上的水晶花,“我不热,我从来不觉得热。”

  为什么?你没有感觉吗?

  “我没有感觉,至少没有热的感觉。如果你觉得热,你可以离开。”

  我为什么要离开,我才刚进来,我还不想离开。洛飞华喃喃自语地说,“你在炼什么?也炼祛病延寿丹吗?”

  太子沉默不语,洛飞华忍不住笑了,“我猜你炼壮阳丸。”

  洛飞华看见太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她本来以为他会大发雷霆,但他只是笑了笑,“你喝醉了。”

  我没有醉,我只是有点热,洛飞华脱掉了一件衣服,“你这屋里太热了。”

  太子并没有看她,他知道她没有穿太多的衣服,“你看这炉中的火是什么颜色的?”

  红色的,还有点蓝。

  等到炉里的火变成青色的时候,我的丹药就炼成了。

  “火会变成青色吗?我才不信呢。”

  太子微笑着看飞华,“可以的,我知道可以,”烟气升了上来,她觉得他的笑容诡异而神秘,“如果用人来燃烧,火就会变成青色了。”

  太子走到飞华的面前,用手托起了她的下巴,飞华觉得他的神情看起来若有所思,“如果用不忠的女人来祭炉,炉火就一定会十分旺盛,那就叫炉火纯青。你明白吗?”

  一股寒意慢慢地升上心底,飞华不由自主地垂下眼睛,“我明白。”
第二章 花非花

  在牧人的帐篷中喝了热腾腾的酥油茶,吃了占巴,我觉得自己迅速地恢复,他全身都包裹地严严实实地,懒洋洋地倚在羊毛毯上看我。

  然后他便问我,“你小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听说你以前的家世还不错,你是怎么成为黑帮老大的情妇的?”

  这样直接的问话,几乎让我把茶喷了出来,我斜睨了他一眼,冷冷地回答,“你的问题可真多,我不相信你没有调查过。”

  “不错,我调查过,调查得十分仔细,我完全相信是你杀死了你的情夫,然后顺理成章地成为那个社团的新领袖,每一个人都怀疑是你,却完全没有证据。你很聪明,也很厉害,和你这样的女人为敌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的家庭本来很好,是一个小康之家,但有一年,你的父母却同时死于车祸,那以后的几年里你便失踪了,等你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

  我对别的都不感兴趣,我只想知道,在失踪的几年,你去了哪里?”

  我笑了笑,并不回答,思绪却开始飘远,我清楚地记得我初次遇见那名男子的情形,那一天,我在他开的赌场里赌钱,我的面前已经堆满了筹码,我观察着每个人的神情,知道他们就要忍耐不住了。

  终于一个年轻男子出现在门前,他径直向我走来,我知道他就是这个社团的头目,他冷冷地注视着我,这样的目光应该有几百年没见过了。

  我对他嫣然一笑,如多年的老友,他冷漠地注视我,就象很久以前一样。我知我的容颜美丽如花,如果不是因为这样美丽的容颜,他们恐怕早就不想忍耐了。

  他对我说“牌九还是骰子?”象是武侠中的对白。这使我莫名兴奋,我一直希望成为一名侠女,我立刻尖声回答骰子,比大小。

  谁大谁赢。

  我想起了许多电视中见过的情节,各路侠客的形象纷纷涌了上来,他说女士先请。

  我说:“不,你先。”

  后来果然象是武侠片一样,他居然摇出了十八点,我看着三个六,忍不住好笑,他的眼中略带嘲讽之意,挑衅地看我,我便摇,是十七点。我输了。

  他的神情慢慢地变得严肃起来,我知道他开始用一种新的目光来打量我。每个人都知道我是故意输给他的,但是,为什么呢?我的目的是什么呢?

  每个人一定在心里问自己,让他们猜去吧,只是一些愚昧的人群,他们不会懂的。

  侍者取来我的衣服,我微笑看他,他便带我离去,我知道他是被动地接受这一切,他的心里一定有所觉悟。

  “你认为,在那个时候,他到底知不知道你是谁?”他懒懒地问我,酥油茶的香气慢慢地氤氲出来,这是一个十分温暖的帐篷,和善的牧人用拾来的牛粪加热,使空气中有一种清草的味道。

  “知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吗?”我一边吃着占巴,一边说:“其实对于他来说,知不知道都是一样的,因为他的命运早在见到我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

  “你当天便与他上床了?”他问我,语气中风雨不动。

  我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你不是记得很清楚吗?我记得当时你就在他的卧室外面,我不知道你在等的人是谁,是我还是他?”

  他笑笑不语,“其实你心里很清楚,对于我来说,你是一个威胁。”我说。

  鲜红的裙袂从我的身体上划过,那美丽的红色在雪白的床单上开了一朵艳丽的花朵,他吃惊地看我,我猜他一定想不到,我居然还是一个处女。

  女人在江湖上混的,总是很早就会破身了,可是,我却没有,我一直在等待他的到来,等待这一天,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在期盼着。

  我走出房间的时候,他正独自坐在屋外的回廊中,手里把玩着一只小巧玲珑的水晶花,我看见他凝视水晶花的眼神,这样温柔的眼神,似乎可以将水晶溶化。

  我盯着他的手,他便抬头,目光若有所思且意态阑珊。他只扫了我一眼,便似乎了然于心,我说:“这花从哪里来?我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见过。”

  他淡然笑了笑,“一个月前,在一次拍卖会上,你与我竟拍这个宋代古物,结果我用了十倍的价钱才总算买了下来,我还记得你当时的表情十分得意,其实你并不想买它,你只是想让我多花钱而已。”

  原来是这样,我哑然失笑,我几乎已经忘记了,“你错就错在太急于想得到它了,所以才会让我得逞。”

  他将水晶花仔细地放入贴身的衣服暗袋里,然后他再次看我,我忽然发现他的目光一下子就改变了,本来温柔的眼神变得有如鸷鹰,凶狠而残忍,“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居心何在?”

  这样忽然的转变使我暗吃了一惊,但我故作视若无睹,“这关你什么事?你是谁呢?”

  他从上到下的打量着我,留意着我的双手,“我是屋子里那个男人的保镖,我向你保证,如果他出了任何事情,我都会追杀你,无论天涯海角。”

  我故意笑了笑,“如果他不小心自己跌死了,吃饭的时候噎死了,喝凉水的时候呛死了,那也是我的错吗?”

  他冷冷地凝视着我,我看见他的手里出现了一把小刀。我忍不住大声地笑了,“你那把扦脚的小刀有什么用,你想用他杀我吗?”

  那男子神色不动,我的面前忽然有刀光闪动,我愣了一下,才发现在刚才那短短的一瞬间已经有五把飞刀从我的身边掠过,钉在我身后的墙上,我立刻惊跳,回过头去,在我原来站的地方,双耳旁,双手旁,头顶上分别钉着一把飞刀。

  这使我惊惶失措,我忍不住嘀咕了一句:“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你是小刀会的。”后来我便叫这人小李飞刀。

  他微笑看我,这便是他千里追踪的原因,他要杀我而已。

  后来我发现他站在门旁若无其事地看着我们,象是看一场闹剧,他的目光冷漠而高远,有如远山上的冰雪。然后他说,“不要惹他,他杀人从来不眨眼睛。”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但他杀你的时候一定会眨眼睛的,我猜。”
时间就那样过去了,象流水一样平平无奇,太子仍然每日里沉溺于丹药炼制,很少能看见他的人影。

  宁令哥喜欢带来各式各样的小玩意,有些来自西方,有些来自宋,有些来自辽。有的时候飞华能在耶律明秀的春秀宫见到同样的东西,她想,看来每样东西都有两份,一份送给她,一份送给明秀。

  她觉得宁令哥那样爽朗的笑容是这个宫里唯一值得驻目的地方,西夏的皇宫终日沉浸在一种颓丧阴郁的气氛中,太子炼丹房中不详的红光似乎正在悄悄地漫延,笼罩在这个新帝国的天空中。一个才建立不久的帝国似乎已经在预示着覆灭。

  冬天到来的时候,终于下了第一场大雪,往来的商人开始络绎不绝,这条路到了冬天要比夏天旺盛得多,因为很少有人能忍受沙漠中可怕的炎热。土蕃开始北侵,战事便也频繁起来。后来,皇上终于下定决心攻打甘州,于是宁令哥便挂帅出征了。

  大雪过后,二太子妃忽然从定仙山返回,飞华觉得她这次归来突兀而离奇,她悄无声息地回宫后,立刻返回升平宫,然后便闭门不出。甚至都没有拜见太子。

  飞华居住的未央宫与升平宫比邻而建,她爬上花园的假山,就能看见宫墙的那一边经常有年老的太医进进出出。那个太医姓赵,是二太子妃从南朝带来的。她觉得这种情景十分奇异,升平宫中一向死寂无人,现在忽然有人走来走去,雾气在雪后升腾,那些人影躲躲闪闪,有如鬼魅。

  那一日中午大妃野利氏忽然出现在升平宫中,不多久宫中便传来争吵的声音,飞华倚在假山的凉亭上观看,她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但她想这一定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后来她看见花园的墙边开了一朵鲜艳的大红花,在雪地中艳丽无匹,不可方物。听说冬日开花是一种不详的征兆。

下午的时候,侍者请她到太子的丹房,一种隐约的预感使她不寒而栗。

你觉得火焰是什么颜色?太子问。

大妃野利氏,三妃耶律氏和洛飞华站在太子的身后,她们对视了一眼,不知道太子在对谁说。大妃犹豫了一下,回答道:“现在是蓝色。”

太子便沉默,炉中的火焰发出噼啪的声音,那是一种来自东海之中瀛洲的燃料,听说用这种燃料才能炼出长生不老的丹药,每年的夏天太子都会派人高价从瀛洲的商人那里收购这种燃料。于是火焰里便有一种淡淡的清香味道,听说这种燃料本是花树的树根,是当年出海的神仙徐福手植的。

连这样的燃料都不能使炉火纯青,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没有人回答,太子继续说,“因为这燃料里已经没有了生命,只有有生命的东西才能炼出长生不老药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似乎已经在洛飞华的意料之中,她看见两名宫监将二妃赵采薇拖进丹房,她头发散乱,面色苍白,但眼中并没有恐惧,却反而有一丝蔑视及嘲弄。

你们知道她犯了什么罪吗?太子的声音就好象是从火焰中升起。

没有人回答,每个人都垂下头,仿佛不愿意让人看见自己脸上的表情。赵采薇冷笑着回答,“我犯了什么罪?我与路修篁的事情本就是你一手促成的,你的用意到底何在?你为什么要这样作?你明知道他是个淫道,却仍让我向他学习道法?你早就想致我于死地,对不对?”

太子沉默不语,飞华发现他一直面对着炉火,“自从我嫁给你后,你从未正眼看过我,那是什么原因?难道你真如坊间传闻根本就不是男人吗?”

赵采薇冰冷的语气如刀锋一般刺入每个人的骨髓,“你们怎么不说话?这些年,有谁被太子临幸过吗?为什么会这样?你们知道原因吗?”

“还是,其实太子的心里另有他人?太子根本就不喜欢我们?”赵采薇的语气里有无法掩饰的怨恨,她冷冷地盯着太子的背影,似有所指。

于是太子挥了挥手,“你累了,该休息了。”

面目麻木的宫监抬起二太子妃向丹炉走去,洛飞华紧紧地抓住衣带,她不可置信地注视着即将发生的一切,赵采薇冷笑着说:“你为什么恨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因为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的秘密,你早就想杀我灭口了,可惜你一直找不到机会,所以你就故意让我认识那个淫道,这一切本都是你的阴谋。”

你们以为还能活很久吗?我告诉你们,你们将来的下场也同我一样,赵采薇的目光嘲弄地从三个女人身上掠过,“那个秘密我是不会说的,但有朝一日你们都会明白,这个男人,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禽兽……”

很久以后,洛飞华仍然记得那一天的情景,美丽如天仙的二妃赵采薇身着的白色锦衣燃起了莲花一样的火焰,她看见她的面容在火焰的后面带着嘲讽的微笑,让人不忍卒睹。那样美丽的女子,连死去的方式都是如此美丽。炉中的火焰慢慢幻化出一种奇异的白焰,洛飞华清晰地记得那一刻太子的脸色,苍白如火焰。
我在一次欧洲之旅中意外地获得了一本绢质的小册子,这本小册子的绢纸已经十分破旧,而且残缺不全,那个将小册子兜售给我的人说,这是来自古丝绸之路的文物。

那一天,天气十分冷,在柏林的大街上,一个华裔流浪汉独自徘徊在街头,我与他从流浪汉的身边经过,他忽然用汉语叫住了我:“小姐,请等一等。”

在异乡的街上遇到一个讲汉语的人,这多少使我有亲切的感觉,于是我便停了下来,那流浪汉犹豫地打量着我,过了一会儿,才说:“小姐,请问您要买古董吗?”

“古董?”我奇怪地看着这个流浪汉,“你有古董?”

“是的,小姐,我有一本绢册,是一千年前的古董。”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的脸,眼神里透着说不出的古怪神情。

我觉得十分有趣,一个柏林街头的流浪汉自称有一千年前的古董,“拿出来给我看看。”

“小姐,给您看没有关系,但请您一定要小心,这真是一千年的古董。”

我皱了皱眉,“就算是五千年的古董我也陪得起,快点拿出来吧!”

我的话十分不客气,这使流浪汉有些尴尬,“小姐,我知道您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但是这个古董却是我的父亲辛苦找回来的,他就是为了这个东西,才会从中国到柏林来,小姐请您一定要小心。”

那流浪汉诚恳的语气使我收起了恶劣的态度,我回答他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小心的,请你把那东西给我看看吧。”

接下来那流浪汉小心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黄布包,那布上面泛着盐花显然是因为经常贴肉放着。他小心地打开布包,一个破烂不堪的绢册就映入我的眼帘。他谨慎地捧着绢册送到我的面前,我轻轻翻开绢册,我与他同时吃了一惊。然后我们两面面相觑,言语不得。

在绢册的第一页,画着一个宫装的少女,一个美女,年轻美丽的女子通常能一下子就吸引人的注意,就算我是女人也不例外。但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一本旧绢册上画着一个美女本来就好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这个女子……,这个女子,……她的面容竟与我的如出一辄,在这一瞬间,我几乎立刻就断定,这所谓的古绢册一定是一个骗局。可是转念一想,一个柏林街头的流浪汉又怎么可能见过我,他又如何知道我会在这一天经过这里呢?

我终于明白为何刚才那流浪汉看我的眼光会如此奇怪。

“这是谁?”我指着那个女子的画像问流浪汉?

“我不知道,这本绢册是我的父亲历尽艰难找回来的,他说,这里的女子是个公主。”

公主?我忍不住笑了,“太有趣了,公主为什么长得和我一样?”

我看见旁边有一家咖啡店,便决定请流浪汉到咖啡店中用餐,然后再向他详细地打听这本绢册的来历。他显然已经饿坏了,一直吃了二个人的食物才满足地叹了口气,然后给我讲起了一个故事。

“我的爷爷是一个很著名的人,我相信他一定会名留青史,象许多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人一样。他不是学者,不是将军,不是文人,也不是雅士,他名留青史的唯一原因是因为他的愚蠢。

五十年前,他住在中国的一个叫敦煌的地方,我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我是在德国出生的,虽然我能讲流利的汉语,那是我的父亲从小教我的。但是,在五十年前,我的爷爷在敦煌一带是最著名的人,他不仅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而且通晓岐黄占卜之术。我相信你们一定都听过他的名字,他就是王圆禄。”

我与他对视了一眼,关于王圆禄如何将敦煌的藏宝卖与斯坦因的故事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了。

那时候他并不知道那个人是个强盗,是个掠夺者,他完全被他的谎言欺骗了,以为他真是玄奘大法师的使者,当他知道一切的时候,已经晚了。

你们知道他的后半生是怎么度过的吗?

每个人只关注那些失去的宝藏,有几个人会想到他的后半生是在怎样痛苦和悔恨的境地下度过的。

他每天徘徊在千佛洞外,等待那些西方人归来的身影,但没有一个人回来,那些宝藏都不知道被带到了哪里,他只知道那些人来自一个叫大不列颠的国家。

可能是上天对他的惩罚,他是得恶疾而死,在他死的时候,全身长满了脓疮,我的父亲对我说那些脓疮里长了蛆虫,他每天痛苦地嚎叫,却无法死去,我父亲说,他要求家人将他杀死,但没有人能下得去手。后来他就绝食,一直绝食了三十七天,才终于死去,在他死的时候,已经不成人形了。

我父亲坚信那是上天的惩戒,为了偿还罪孽,他孤身来到欧洲,去寻找那些失去的宝藏。可是,那些宝藏已经被博物馆收藏了起来,他根本没有足够的钱财来获得他们。他一直在欧洲的各国徘徊,一直到贫病而死。他死以前将这本绢册交给我,这是他唯一能找到的东西。

小姐,我很穷,我的父亲在临死以前对我说,孩子,你是找不回那些珍宝了,我也不指望你能找回它们。但人死了一定要归根的,孩子,如果你将来有了钱,一定要回到敦煌去,那里是我们王家的根啊。

小姐,我不想回什么敦煌,我听说那是沙漠中的一个小地方,我在这里虽然流浪,但总是有好心人给我点东西吃。但是如果到了敦煌,我可能连生活都无法延续,何况我根本没那么多钱回敦煌。小姐,你一定与这本绢册有缘,你看你长得和这位公主一模一样。你就把这本绢册拿走吧,随便给我点钱,至少你是个中国人,我把这本书给了你,我爷爷、父亲都不会责怪我的。

我笑了笑,仔细地翻阅着那本绢册,绢册里似乎记载了一个古老的故事。我想也许只是一些手抄本的银字、评话之类的东西。

于是我开了一张足够那流浪汉一生生活的支票,他千恩万谢而去。我不知道他的话是否是真的,不过,那本书却让我忆起了许多事情。

他倚在我对面的椅子上,斜倪着那本书,“你真得相信他的话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那些话很可能都是一些谎言,而我也不是一个文物鉴定专家,但我相信这本书是一件古物,在我看见它的那一刻就这样相信。

他漫不经心地翻阅着那本书,“这书里似乎记载了一个故事。”我翻了翻眼睛,“你不说我也知道。”但是为什么那个女子会和我长得一样呢?

这是什么缘故?

我翻开书的第二页,于是一个千年前的故事就进入我的眼帘。
我在一次欧洲之旅中意外地获得了一本绢质的小册子,这本小册子的绢纸已经十分破旧,而且残缺不全,那个将小册子兜售给我的人说,这是来自古丝绸之路的文物。

那一天,天气十分冷,在柏林的大街上,一个华裔流浪汉独自徘徊在街头,我与他从流浪汉的身边经过,他忽然用汉语叫住了我:“小姐,请等一等。”

在异乡的街上遇到一个讲汉语的人,这多少使我有亲切的感觉,于是我便停了下来,那流浪汉犹豫地打量着我,过了一会儿,才说:“小姐,请问您要买古董吗?”

“古董?”我奇怪地看着这个流浪汉,“你有古董?”

“是的,小姐,我有一本绢册,是一千年前的古董。”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的脸,眼神里透着说不出的古怪神情。

我觉得十分有趣,一个柏林街头的流浪汉自称有一千年前的古董,“拿出来给我看看。”

“小姐,给您看没有关系,但请您一定要小心,这真是一千年的古董。”

我皱了皱眉,“就算是五千年的古董我也陪得起,快点拿出来吧!”

我的话十分不客气,这使流浪汉有些尴尬,“小姐,我知道您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但是这个古董却是我的父亲辛苦找回来的,他就是为了这个东西,才会从中国到柏林来,小姐请您一定要小心。”

那流浪汉诚恳的语气使我收起了恶劣的态度,我回答他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小心的,请你把那东西给我看看吧。”

接下来那流浪汉小心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黄布包,那布上面泛着盐花显然是因为经常贴肉放着。他小心地打开布包,一个破烂不堪的绢册就映入我的眼帘。他谨慎地捧着绢册送到我的面前,我轻轻翻开绢册,我与他同时吃了一惊。然后我们两面面相觑,言语不得。

在绢册的第一页,画着一个宫装的少女,一个美女,年轻美丽的女子通常能一下子就吸引人的注意,就算我是女人也不例外。但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一本旧绢册上画着一个美女本来就好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这个女子……,这个女子,……她的面容竟与我的如出一辄,在这一瞬间,我几乎立刻就断定,这所谓的古绢册一定是一个骗局。可是转念一想,一个柏林街头的流浪汉又怎么可能见过我,他又如何知道我会在这一天经过这里呢?

我终于明白为何刚才那流浪汉看我的眼光会如此奇怪。

“这是谁?”我指着那个女子的画像问流浪汉?

“我不知道,这本绢册是我的父亲历尽艰难找回来的,他说,这里的女子是个公主。”

公主?我忍不住笑了,“太有趣了,公主为什么长得和我一样?”

我看见旁边有一家咖啡店,便决定请流浪汉到咖啡店中用餐,然后再向他详细地打听这本绢册的来历。他显然已经饿坏了,一直吃了二个人的食物才满足地叹了口气,然后给我讲起了一个故事。

“我的爷爷是一个很著名的人,我相信他一定会名留青史,象许多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人一样。他不是学者,不是将军,不是文人,也不是雅士,他名留青史的唯一原因是因为他的愚蠢。

五十年前,他住在中国的一个叫敦煌的地方,我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我是在德国出生的,虽然我能讲流利的汉语,那是我的父亲从小教我的。但是,在五十年前,我的爷爷在敦煌一带是最著名的人,他不仅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而且通晓岐黄占卜之术。我相信你们一定都听过他的名字,他就是王圆禄。”

我与他对视了一眼,关于王圆禄如何将敦煌的藏宝卖与斯坦因的故事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了。

那时候他并不知道那个人是个强盗,是个掠夺者,他完全被他的谎言欺骗了,以为他真是玄奘大法师的使者,当他知道一切的时候,已经晚了。

你们知道他的后半生是怎么度过的吗?

每个人只关注那些失去的宝藏,有几个人会想到他的后半生是在怎样痛苦和悔恨的境地下度过的。

他每天徘徊在千佛洞外,等待那些西方人归来的身影,但没有一个人回来,那些宝藏都不知道被带到了哪里,他只知道那些人来自一个叫大不列颠的国家。

可能是上天对他的惩罚,他是得恶疾而死,在他死的时候,全身长满了脓疮,我的父亲对我说那些脓疮里长了蛆虫,他每天痛苦地嚎叫,却无法死去,我父亲说,他要求家人将他杀死,但没有人能下得去手。后来他就绝食,一直绝食了三十七天,才终于死去,在他死的时候,已经不成人形了。

我父亲坚信那是上天的惩戒,为了偿还罪孽,他孤身来到欧洲,去寻找那些失去的宝藏。可是,那些宝藏已经被博物馆收藏了起来,他根本没有足够的钱财来获得他们。他一直在欧洲的各国徘徊,一直到贫病而死。他死以前将这本绢册交给我,这是他唯一能找到的东西。

小姐,我很穷,我的父亲在临死以前对我说,孩子,你是找不回那些珍宝了,我也不指望你能找回它们。但人死了一定要归根的,孩子,如果你将来有了钱,一定要回到敦煌去,那里是我们王家的根啊。

小姐,我不想回什么敦煌,我听说那是沙漠中的一个小地方,我在这里虽然流浪,但总是有好心人给我点东西吃。但是如果到了敦煌,我可能连生活都无法延续,何况我根本没那么多钱回敦煌。小姐,你一定与这本绢册有缘,你看你长得和这位公主一模一样。你就把这本绢册拿走吧,随便给我点钱,至少你是个中国人,我把这本书给了你,我爷爷、父亲都不会责怪我的。

我笑了笑,仔细地翻阅着那本绢册,绢册里似乎记载了一个古老的故事。我想也许只是一些手抄本的银字、评话之类的东西。

于是我开了一张足够那流浪汉一生生活的支票,他千恩万谢而去。我不知道他的话是否是真的,不过,那本书却让我忆起了许多事情。

他倚在我对面的椅子上,斜倪着那本书,“你真得相信他的话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那些话很可能都是一些谎言,而我也不是一个文物鉴定专家,但我相信这本书是一件古物,在我看见它的那一刻就这样相信。

他漫不经心地翻阅着那本书,“这书里似乎记载了一个故事。”我翻了翻眼睛,“你不说我也知道。”但是为什么那个女子会和我长得一样呢?

这是什么缘故?

我翻开书的第二页,于是一个千年前的故事就进入我的眼帘。
冬天真地到来了,沙漠中刮着凛冽的西北风,洛飞华骑在一匹骆驼上,寒冷和饥饿让她摇摇欲坠。傍晚时分,大漠上变幻的风光达到了奇瑰的极限。天边美丽的斜阳闪烁在五颜六色的云彩中,一抹抹长长的光影幻化着凄艳的神采。

在一次围场中,洛飞华成功地出逃,她骑一匹马悄悄离开人群,然后在集市上用马换了一匹骆驼,再买了一些横穿沙漠的必须品,便孤身踏上了返回敦煌的路。

她必须得离开夏的皇宫,那个阴暗和颓丧的地方使她终日惶惶不安,身边猜忌和探索的眼神有如一张网,将人深深地网络其中。为了这次出逃,她精心准备了很久,却不敢让任何一个人知道,这个皇宫里没有可以信赖的人,每个人都怀疑和犹豫不定,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在何方。

在沙漠里走了许多时日,她知道自己已经越来越靠近甘州,那是回敦煌的必经之路,而现在因为西夏与回鹘之间的战争,附近的商旅多绕道而行。

是继续向甘州走呢?还是象大多数人一样绕过这个是非之地呢?

天边的阳光给大漠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洛飞华着黑色的纱衣,她的头面都蒙在黑纱内,如果向甘州去,也许可以遇到宁令哥……,那么就去吧!

并未多想,便打马向甘州而来,如果等在前面的是死亡,那就死吧!这样的生存与死亡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差异。

死就死吧!

入夜后,远远的沙海中终于出现了一座海市一样的城池,城内灯火闪烁,变幻不定。隐有喝杀声传来,难道说,西夏的军队正在攻城吗?

洛飞华迟疑地望着前方,有风尘升腾而起,那不是沙漠中天然形成的。也许应该等天明再进城吧!

飞华就地生起了一堆火,骆驼卧在身后,火光会不会把西夏兵吸引过来呢?如果他们来了,会不会将自己送回去呢?这些都已经来不及想了,沙漠的夜晚是如此寒冷,回顾这一个月的日子,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独自一人从兴庆走到了这里。

把自己包裹在羊皮里,听着风声,看着眼前摇摇欲灭的火光,远远传来几声沙漠狼的嚎叫,寂寞如天边的烟尘慢慢升起。

忽听得蹄声急骤,似乎有几骑风驰电掣而来。洛飞华立刻从朦胧的睡意中醒来,远远地甘州方向跑来数骑,一路向自己而来。难道说夏兵已经看到火光,到这里来侦查的吗?

越来越近,似乎是一人在前面跑,数人在后面追,一边追一边放箭。飞华站起身来,马行很快,一下子便来到了跟前。忽然一枝箭呼啸而至,马上人惊呼一声,中箭翻落,一直滚到飞华身旁,蒙面的黑纱慢慢飘落,于是一张美丽却苍白的脸便露了出来。

是个女子!

那女子默默地注视着飞华,一双垂死的眼睛流露着无限的哀伤。追兵已至眼前,是他,宁令哥!

马上黑衣的少年沉默地凝视着马下的黑衣女子,于是天涯便不再远,原来,心里所期盼的一直是这一刻。

便嫣然一笑,心有默契般,一切都不必再说。

少年挽住她的手,轻轻用力,女子飞上了马背,坐在少年的身后,打马向甘州而去。沙漠千古的城池里,便是死亦没有什么可怕的。

“知道吗?父皇也在甘州,其实他这一次是御驾新征。”

“我不知道,我只是想离开那里,采薇死了,我亲眼看着她被人活活地烧死,我不知道太子想怎么样,我觉得他恨我们每一个人。”

宁令哥微微冷笑,“可是,我也恨他,他夺走了我的一切。”

洛飞华垂下头,她不知道一切是什么,她想其实宁令哥并没有被夺走一切。“那女子是谁?你为什么追她?”

“是回鹘的公主,”宁令哥的声音里似有些许无奈,父皇命我一定要抓到她。

甘州回鹘的宫殿中,两人默然相对,红烛滴泪的声音点点垂下,如滴入人的心里。

“我要回敦煌去了,我不能再忍受这样的生活,我很思念敦煌,那是一个美丽而单纯的地方。”

好,等我二日,我送你回敦煌。

洛飞华抬起头,宁令哥漆黑的眼眸似有哀伤无限,那样温柔地凝视,这一生如何销得?

第二天正午的时候,回鹘公主终于答应了与大夏皇帝李元昊的婚事,于是甘州城便忙碌起来,皇帝下了圣旨,明天的午时将与回鹘公主成婚,界时会在甘州的皇宫前举行盛大的仪式。

多么可笑啊!刚刚消灭了一个城市,然后便要和这个城市的公主成亲,而且公主的父亲在不久前的战事中也刚刚被李元昊亲手杀死。

“我父亲是一个可怕的人,他的可怕连我都会觉得胆战心惊。”宁令哥说,他带飞华参加那一日的婚礼,因为皇帝的圣旨上说,全城的人都必须来瞻礼。

飞华不知道一个伤势如此重的人如何能与人结婚,但那是皇帝的命令。

回鹘的公主高高地站在皇宫前内城的城墙上,下面成千上万都是她的子民,但现在回鹘已经被消灭了,从此这个民族将不再。

人们仰头注视着他们的公主,哀伤如潮水般涌现。公主全身华服,头上披着长长白纱,那是伊斯兰民族的习俗。

然后她说:“我的臣民们,我,回鹘公主自愿嫁给大夏皇帝李元昊,从此甘州归入大夏的版图。请你们忠心地服侍大夏的皇帝,就象当初服侍我的父亲一样。党项的人民会把回鹘的人民当做兄弟姐妹,你们也一样。不要再想着报仇,答应我,以后都不要再想起报仇。我的父亲,他在天堂知道你们的作法,也会十分快乐的。真主会保佑你们,真主阿拉,会保佑你们每一个人。”

女子远远地立于城墙之上,象是一个白色的剪影。飞华忽然想起汉地盛行的皮影戏,她觉得回鹘的公主就象是皮影戏中的一个皮影。她看不清她的面容,但却清楚地看到她苍白得全无半点生气。

城下的人民开始祈祷,悲哀如哭泣般的声音一波波地涌起。沙漠中凛冽的风吹起回鹘公主白色的衣袂,美丽如谪仙。

忽然人群中发出一声惊呼,城墙上风中的女子如羽化登仙般的翩翩飞起,这一刻飞华想,其实那不是一个人,那只是一只白色的大鸟。大鸟展翅飞起,然后飘飘地落入人群中。人们开始惊呼,哭喊不绝,蜂涌而上。大夏的士兵用长枪驱赶人群,于是血花飞溅起来,开始有人倒下,便有更多的人倒下。

飞华吃惊地看着这一切,城墙之下,白衣的女子逶迤于地,如一段织锦,血花点点滴滴,象是织锦上的装饰。

威武的大夏皇帝拂袖而起,在他的口中只轻轻地吐出了一个字:“杀!”

于是,更多的人倒下,沙漠中繁荣而美丽的城市甘州便忽然成了一座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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